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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读小说>我不是佞臣啊 > 第十四章 沈秀儿上门(第1页)

第十四章 沈秀儿上门(第1页)

今天没有事儿干,何瑾自然在家吃午饭。母子二人对坐,可气氛却有些沉闷。

那惊鸿一瞥后,老娘又换上了荆钗布裙,之前的明艳不可方物一扫而光。脸上的神态和眼神,也有些惴惴不安。

看何瑾倒是没心没肺地吃着,老娘终于忍不住了,道“瑾儿,你就不想问问娘的事儿?”

何瑾闻言,抬头缓缓回道“娘,这人谁还有没有些秘密?就算再亲近的夫妻、母子之间,也是会有所保留的。”

“有时候,不见得坦诚相待、交心交肺就好,反倒各自安好,才不会庸人自扰。”

说着,他放下筷子,又道“娘亲现在不肯跟儿子说,肯定有娘亲的道理。等娘什么时候想说了,儿子再听也不迟。”

“哦”崔氏愣愣地看了一眼何瑾,眼中坦然了,心中却更狐疑了眼前这兔崽子,真不像是自己的儿子啊怎么这些大道理,说的一套一套儿的?

何瑾毕竟两世为人,早就想开了。并且还知道他这个老娘,嗯有些不简单。

从老娘之前的举止动作来看,她肯定是位大家闺秀,至少也是识字的。

记忆里,这具身体主人在学堂读书的时候,每次回来崔氏还会帮忙辅导——要知道,这在‘女子无才便是德’的明代,可是相当了不得的一件事儿。

尤其,周围的街坊邻居,都是一口彰德府的土话。就崔氏一人是标准的凤阳官腔,且听不出半点乡音。

还有,何瑾从未见过舅父、姨母一类的母方亲人。据街坊邻居说,老娘是十六年孤身一人来到磁州的

之所以以前那个神秘温婉的崔氏,变成了现在泼辣凶悍的老娘,恐怕都是生活所迫。毕竟一个女人想撑起个家,不泼辣些是不行的。

但不管怎么说,老娘以前也阔过,这是毋庸置疑的

一想到这里,何瑾忽然眼睛一亮,道“娘,儿子此番能当上书办,也多亏街坊邻居们联保。如此一来,我们是不是要请街坊邻居吃顿饭?”

崔氏犹豫了一下,为难道“按说是应该的,可咱家现在这个光景算了,还是娘有空多帮街坊邻居们,浆洗缝补些衣物吧。”

何瑾赶紧又小心翼翼地开口,道“那,那儿子先从衙门里预支些工食银?”

“不行!”老娘顿时一放筷子,厉声道“你刚入衙门,哪能就如此落人话柄?咱家眼下是穷了些,可也不能丢了你爹的脸!”

“还有,你可不许学那衙门里的狗路鼠道儿,要是让老娘知道了你坑害百姓,昧了黑心钱,仔细着你的腿!”

何瑾顿时如被人当头一棒,神情变得蔫蔫的果然,计划不出意外地失败了。

他以为老娘以前吃过也见过,现在儿子又当上了书办,会对自己松一些的。可想不到,找了个这么好的理由,老娘还是不肯妥协。

而何瑾也根本不用预支工资或坑害百姓,就现在,他身上还揣着二百两银票呢。之所以这样鼓动老娘,就是想为了花钱找个借口。

一提起这事儿,何瑾就满心郁闷。

因为折腾了这几天后,钱虽然有了,却一直不能花!原因就是在花钱的道路上,有老娘这座泼辣佛在挡着。

上次只买了些药膏,老娘就给了一顿竹笋炒肉。

这要是拿出二百两银票儿,依老娘要强固执的性子,非逼着他退回去不可那样,还真不如杀了自己呢。

可有钱不能花,这跟娶了媳妇却不能洞房,有啥区别?!

何瑾是贪钱,可贪钱是为了享受,为了过上好的生活,而不是当一个守财奴啊!

家里破旧的家具,尤其晚上一点不保暖的棉被,老娘辛苦沉重的工作,自己日后的书本笔墨哪一样,都需要这二百两银票有个名头儿。

就在母子俩各怀鬼胎,气氛又沉闷下来的时候,院门外却忽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声音“何官人,何官人在家吗?”

何瑾一愣,脱口而出道“是月儿,她怎么来了?”

打开院门,果然发现呆萌的月儿,正巧笑嫣然地敲着门。而在她的旁边,还有那位明眸善睬的白富美沈秀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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