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奕白心虚地咳嗽了一声,掩唇道:“多大点事儿,也值得你这么开心?”
也不怪他每次都不自觉将心偏向周遇卿。
实在是她太会给情绪价值了。
祝遥光永远能将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,情绪永远这么淡定,感觉她好像不需要他存在,日子也能过得很好。
他根本体会不到当人老公的用处,经常觉得自己多余。
周遇卿一脸甜蜜的笑容,挽起他的手:“事情不大,但你愿意费心为我做这些,才是最重要的!”
没错,她就想要通过这件事,让祝遥光彻底看清她周遇卿,在她爱的男人心里的位置有多重。
在江奕白看不到的角度,周遇卿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。
当年大家总暗搓搓地说祝遥光才是校花,说她脑子聪明优秀,是山沟里飞出来的金凤凰又怎么样?
至少在江奕白这里,她永远都不可能赢过自己!
周遇卿从小到大都是天之骄女,也就是在大学里,才总被一个名不见经传,家庭条件也非常差的女生压一头。
说实在话,她还是唯一一次将一个女人放在眼里。
那就是祝遥光。
比她聪明,比她漂亮,比她能干,气质也比她好。
可明明周遇卿才是从小到大都学舞蹈的人。
周遇卿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跟祝遥光较上劲了。
反正在念书的时候,永远都有看不惯她的人,拿她与祝遥光做对比,还说她这种富二代比不上自强的祝遥光一根手指头。
周遇卿气得牙都要咬碎了。
她抢回了当年的男人,又抢走了祝遥光的儿子,马上还要抢走祝遥光的狗。
祝遥光空有万贯家财,却身后空无一人。
甚至她患了绝症,等她一死,那些钱还不是要回到江恒手中?
那跟变相回到她的手里有什么区别?
周遇卿望着对面巨大的落地窗,欣赏自己在窗子的倒影。
这个笑容非常得意,对,这才是她顺风顺水人生里,该有的表情。
她会一直赢到最后。
一想到祝遥光心爱的小狗也被她抢过来,周遇卿忍不住恶意地想,这个女人该不会被这一气,直接归西了吧?
想法虽然恶毒,但周遇卿真是忍不住心中的畅快。
毕竟,她已经不止一次这么干了。
先以亲密的姿态接近对方,再从别人的手中抢走对方一切珍视的东西,看着对方绝望,眼里的光芒熄灭。
她心里会很爽。
周遇卿忍不住将自己柔软的身体更紧地埋进江奕白怀中。
充满依恋地对江奕白说:“奕白,这一刻,我觉得自己好幸福,也好爱你。”
江奕白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,笑着说:“傻瓜,我也爱你。”
转头,他就给江恒了一条信息“明天我们一起,去挑一只长得像汤圆的小狗送给你卿姨,告诉她那是汤圆。你去跟你妈说,让她没事别在社交平台上汤圆照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