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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十四章 伊莲娜小姐VS酒井小姐中(第5页)

乃至于——

关于豪哥的事情,安娜也留意到了。

「人真的能蔑视命运么?去做人间的普罗米修斯。你会看着我的,对么?g先生。」

耳机里的音频节目依旧在播放。

女人的手指在平板电脑上的一张照片上停顿了片刻。

毕加索的名画《女人的半身像》。

毕加索的一生中画了很多幅《女人的半身像》,伊莲娜家族的藏品库中,就有一张。

屏幕上的是另外一张。

距离它上一次在公众视线里出现,已经时隔了2o余年。

安娜低头。

她倚着身后的靠背注视着屏幕上的照片。

远方的很远处,海水在防波堤上撞碎,出略显清脆的声音,如呼唤的鸟鸣传入她的耳鼓。

伊莲娜小姐不知道她听到的是否是海水的声音。

或许。

那真是呼唤的鸟鸣。

“我坐在山巅,坐在这里创造人类,按照自己的模样,让这与我相同的种族,受苦和哭泣,行乐和欢喜。而且像我一样……蔑视你。”

安娜盯着画上女人的双眼,盯着上面被人龙飞凤舞般,用马克笔的笔刷留下的字迹,轻轻的颂念道。

这是源自歌德的诗歌。

有近代的学者认为,歌德和拜伦是整个西方文学史上最为伟大的两位诗人,又像是彼此对立的两种不同的天才人物,不是好与坏的那种对立,而是性格上的对立。

举个不恰当的例子。

歌德和拜伦。

就像“猫猫党”和“狗狗党”一样的截然不同。

豪无疑问。

安娜是坚定的“拜伦党”,倒不是她有多么的不喜欢歌德,用她自己的话来说。

“读歌德是一种志趣,他让我爱不适手。而读拜伦,则更好,嗯……拜伦不用读。”

“拜伦活在血脉里。”

安娜喜欢拜伦身上的那种热忱,喜欢他的激情,也喜欢他的反叛。他们家是六代世袭贵族,出生在大庄园里,在哈罗男子公学里读中学,在剑桥上大学,大学毕业后就被家族安排去贵族院里当议员。

他本该顺风顺水,在佣人环伺中过完自己的一生的。

却成为了英国贵族里的著名叛徒,统治阶级的反叛者。

拜伦是个残疾人。

他生下来便跛了一足,是个瘸子,但他却热衷于射击、打猎、骑马、击剑、拳击与诗歌。

他生下来便是第六世拜伦勋爵。

但第六世拜伦勋爵却厌恶了醇酒与美人,厌恶了社交圈子里的一切,他意识到了人生可以有另外一条更加勇敢的道路可以选择。

于是六世勋爵阁下决定和维也纳议会斗争到底。

他死在了希腊冰冷的风雨中。

比较起来。

歌德就比较缺乏美感了。

他是天才,他从小就认识莫扎特,但家庭条件和莫扎特这种父亲是顶级艺术家的少年天才没有办法比,更和拜伦爵爷没有任何可比性。

他顶多顶多只能算是普通的富裕小市民的家境条件,只是他同样有爱好艺术的父亲。

他从小的艺术修养也来自于父亲的家庭授课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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