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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(第2页)

做出一个“你们去吧”的手势,玄旸留在广场上,他身边还是围簇着一群人,不只是小孩,还有大人。

羽邑极少有异乡人到来,何况还是一个会说羽人族语的异乡人,人们越发好奇,想知道他从哪里来,又是从哪里学会羽人族的语言。

“你不就是……舒纪的外甥吗?当年那个射野猪的岱夷孩子,叫什么名字,我想想,哎年老了记性不好。”

“老叟,你刚刚没听见委麓人喊他‘玄旸’吗?”

“玄旸?我想起来了,你是好几年前那个岱夷来的神弓少年!”

羽邑的居民终于想起眼前这个大高个异乡人是谁,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出来。

“是我。”

玄旸把重得很的行囊卸在地上,他往行囊上一坐,模样悠哉,被他坐在屁股下的是好几张鹿皮,还有一张黑熊皮子。

“旸哥,我是仲溪,你还记不记得我?我家就住在青宫门外,小时候我经常找你玩耍。”

“还有我,我是菱角,小时候我还跟你一起钓过泥鳅呢!”

玄旸已经不记得他们,他是个旅人,生活中有无数的过客,无数张面孔短暂出现又消失:“你们俩几年不见,变化可真大。”

随后,又挤进来几个年轻人,有男有女,他们都还记得玄旸。

那年,还是少年的玄旸坐在羽邑城墙上射杀糟蹋稻田的野兽,他拥有出众的技艺,给当地居民,尤其孩子留下深刻印象。

盛情难却,玄旸被那位叫仲溪的昔日伙伴邀回家,仲溪家就在广场旁边,是一栋干净漂亮的白坯房子。

晚饭刚吃完,外面的天就黑了,仲溪的妻子在案旁忙碌,小孩在院子里玩耍。

“你今晚在我家睡,我家有地方,我刚把房间里的火塘烧起来,等会就又舒服又暖和。”

“仲溪,我得走了。”

“啊?”

玄旸站起身,把行囊提在手上,他行动敏捷,还没等主人反应过来,人已经走向门口。

忽然又回过头来,没头没尾问:“我记得你家屋后有条溪吧?”

“有。”仲溪点头。

“我得收拾一下自己,好几天没洗澡,身上又腥又臭,可不能就这样去青宫。”

“旸哥,我记得你以前和青宫的覡鹭最要好,这次来羽邑也是要去找他吗?”

“是要找他。”

“秋天溪水冷呀,旸哥别急着走,我给你烧热水。”

“不用,我习惯了。”

玄旸大长腿步子迈得大,很快就从眼前消失,等仲溪发现案上放着一条漂亮的红绳项饰,项坠是颗玛瑙珠,连忙抓着它追出去,大声喊:“旸哥,你落下东西!”

“给你家小孩。”

那个高大身影从院门处一晃就不见了,黑暗中只听见这样一句话。

当地不产玛瑙,对羽人族而言玛瑙珠是极贵重之物,是平民无法获取的奢侈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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