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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避凶之法(第2页)

娃娃坐嚣戏堂中,怎知深院有强手。”

“啪!”

醒木再次拍桌。

唱机里的人声忽然静谧。

周玄知道,说书先生完事了。

许多讲评书的先生,有一个习惯,讲自己编的小故事时,喜欢在结尾下一道判词。

这些判词的格式并不严谨,主要是总结自己的故事梁子,顺带夹杂些私人向的感悟。

判词一出,评书就结束。

此时屋里最后一团带来温暖的火,也烧完了。

活娃娃没有了说书先生的干扰,愈暴躁。

“哇、哇、哇”的啼哭大作,落英厅的墙壁上出现一溜婴儿的血手印。

血手印的数量在增加,手印形成的队列,向着周玄的方向延伸。

窒息的味道,形成磅礴的浪潮,向着周玄卷来。

周玄彻底平静,若是醒悟说书先生是吃瓜群众之前,他或许有那么一丢丢的紧张感。

现在明白说书先生的角色之后,他最后那点紧张感,也荡然无存了。

他是死过一次的人,知道鬼怕什么。

之所以有如此深刻的体会,和他被大货车擂了之后,两次夺舍未遂的经历有关。

当时作为魂灵的他,并不是第一时间去了牧魂城。

他当时只是接收到了某种意志,往牧魂城的方向赶路,中途,他穿过了闹市,走过了乡村。

在路上,他作为野魂,时刻都想着活下来。

夺舍重生的念头,盘踞在他的脑中,挥之不去,就像老鼠钻洞,蜘蛛结网一般,近乎于本能的驱使。

当天下午,他开始了第一次夺舍。

他那时也才知道,夺舍,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。

夺舍需要钻入活人的身体里,这是一个细活,过程缓慢,阻力极大,需要深深浅浅,来回捣鼓,并不能一蹴而就。

最大的麻烦是,钻入的中途,魂灵会变得极其敏感虚弱,被并不强烈的阳光一照,便浑浑噩噩,意识恍惚。

当时要不是周玄把脑袋拔出来得够早,终止了夺舍行为,他的魂灵在光照下可能会彻底涣散,化成一道青烟,湮灭在人间。

鬼惧怕阳光,这是他第一次夺舍未遂后的心得。

也是他感知落英厅可能有诡异事件爆时,第一时间往场院里走的原因。

他第二次夺舍未遂,是在当天夜里。

在周玄的魂灵路过一个麻将馆时,一个年轻女郎坐在竹椅上,听着收音机,打着盹。

看到女郎,周玄“夺舍”的本能再次激,他毫无理智的钻向她的身体里。

头先进去、身子再进去,没有阳光,他有充足的时间,惬意舒适的完成夺舍。

可等他半个身子都进去的时候,脑中便涌入了数不清的喃喃私语。

“你进来一点点,呜呜,劈雷了,下雨了,得举个火盆。”

“别光磨,你动动手,天啊,你怎么变成男的了,那别磨了,直接进来,你这个该死的天文学家。”

“小时候的桥,中时候的风,大时候的我,上下时候,要去海底两万尺划水了。”

私语中的词语,分开都看得懂,合上了,就不知所云。

没有丝毫逻辑,像撒癔症,一句两句还行,当几千句、上万句,不像“人话”的人话,一起涌入脑子的时候,

脑子根本理解不了,它选择摆烂、躺平、宕机了。

好比一兆容量的硬盘里,装进了一个T的信息,小马拉火车,拉不了一点,小马社畜属性再强也会躺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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