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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两脚羊(第1页)

井国,平水府,白云胡同。

一辆黄包车,停在白云胡同口,车夫小心翼翼提醒着卧在车里熟睡的客人。

“先生,白云胡同,到了。”

云阿四被车夫叫醒,看了眼胡同,摸了张零票,递给对方后,提着自己的皮箱,下了车。

白云胡同很幽静。

胡同两侧没有墙皮,砌墙青方砖之间交错的纹路,清晰无遗的暴露着。

这会儿已经傍晚了,天淡淡的黑,胡同里有些勤快的小姐已经开始上工了。

她们穿着旗袍,戴着自己压箱底的饰,靠在砖墙上,露着丰腴白嫩的腿,等候客人们挑货。

“四哥,回家了?”

“四哥,上我家玩一趟,家里进了台收音机,能听节目,蛮有情趣的呀。”站墙小姐吸了口女士香烟,调戏阿四。

聊天的时候,云阿四的皮箱滴着血。

他不动声色,拿出手帕,抹掉血迹后,稍稍弯着腰,扬着手,跟小姐们边打着招呼,礼貌拒绝对方的邀请,边往胡同的深处走。

白云胡同146号,

到家了。

云阿四进了屋,脱去大褂,拿毛巾洗脸,擦手擦脖子。

他的太太郑玲子,此时帮他整理着皮箱。

箱子打开,里面除了换洗的衣物,几个牛皮纸质的文件袋,从酒店顺来的未开封的香皂浴巾外,还赫然躺着一只——带血的羊。

羊不大,从头量到尾,顶多半米,肚子被剖开,内脏已被摘掉,皮肉的血迹还未干涸。

羊不算稀奇,但稀奇的是,这只羊的眼睛被一条黑布蒙着,嘴巴被密密的针脚缝了起来,

四只蹄子上,穿着婴儿穿的黑色虎头鞋。

郑玲子痴痴的望着羊流口水,但她没有去动羊。

每次出差,云阿四都会带回来一只羊,这羊的滋味也真的鲜美,可处理羊,必须得阿四亲自动手。

曾经有一次,郑玲子想自己去洗羊烹羊,才伸手,就被云阿四扇了一耳光。

所以,现在即使郑玲子再想吃羊,也只能忍着,她把带血的衣物、文件袋都清理了出来。

衣物拿水泡着,文件袋把文件掏出来,袋子丢掉。

清理期间,郑玲子终于听见洗完脸的云阿四说:“阿玲,我去做羊。”

她期盼许久了,但为了不显得自己馋嘴,刻意不动声色的说:“嗯,多放点葱。”

“好。”

云阿四抱着羊,走到卧室门口,忽然回过头问:“对了,玲子,和我结婚以来,你经常吃我带回来的羊,对吧?”

“嗯。”

“吃多少只啦?”

“十二只,怎么了?”

“没……没什么,蛮好,蛮好。”

云阿四终于把羊抱到了厨房,他现家里醋用完了,便重新穿好大褂,去胡同对面的“李记杂货铺”打醋。

郑玲子则对着穿衣镜,可怜起自己的身条来。

“早知道阿四今天回来,昨天就不该约小姐妹吃红烧狮子头,腰又要粗了。”

……

云阿四打完醋,回到家开始做羊。

他先将蒙在羊眼上的黑布解开。

羊的眼睛极有特点,是横瞳,左右宽,上下扁,人与羊对视,容易产生眩晕恶心的不适感。

但此时砧板上的羊则不是。

若是郑玲子在厨房,以她肉眼就能分辨自己涨了几两肉的感知力,一定能现,这只羊的眼睛很奇怪。

“眼睛倒是蛮好看的。”

云阿四欣赏完后,拿筷子挑了羊眼珠子,用菜刀拍扁后,扔进了锅里。

接着,他又将羊蹄上的虎头鞋脱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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