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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读小说>我在修罗场里狂飚演技 > 第38节(第3页)

第38节(第3页)

他既然要体面,她便奉陪演到底,先把萧煜那头恶狼甩掉再说。

两人到底生了嫌隙,晚上吴阅歇在书房。他心里头藏着事,背着手来回踱步,有些忐忑。

倘若沈映蓉私下里与他闹一场还好,可是她没有闹。

女人家,只要耐心哄一哄,待时日长些,这事总能翻篇。

吴阅并不想与她和离,至少到目前为止,他并不想打破现有的安宁。

转念一想,只要她肯回来,他多花点心思哄哄也无妨。

只是他千算万算,遗漏了萧煜那头贪婪的恶狼。

那厮有前科在身,吴阅以为他对沈映蓉不过是图新鲜,不曾想少年郎较了真儿,铁了心挖墙脚。

白日里沈映蓉明确表示不会和离,可把萧煜给气坏了。

他想不通那般聪慧的一个女郎,怎么就甘愿成为踏脚石任人糟践。

烛火在黑暗中跳动,萧煜刚绞干头发坐在床沿看手中的珠花,他轻轻嗅了嗅,脸上露出沉迷之色。

似想起了什么,从抽屉里取出吴阅给他的书信。

那家伙既然卖妻求荣,他索性允了他的愿望好了。

科举会试他萧煜不敢动歪脑筋作弊,因为一旦败露,定会牵连到宫中的长姐。

他虽然纨绔混账,但不会拿身家去冒险,孰轻孰重还是晓得的。

但像县令这种芝麻官,操作的空间就大得多,甚至连兄长的门路都不用去走,通过狐朋狗友家族里的渠道,总能捡漏捞到一个。

至于是不是穷乡僻壤的县令,那就没法保障了,得碰运气。

萧煜左思右想,既然从沈映蓉那里走不通,那就敲打吴阅,逼吴阅跟她和离。

拿定主意后,第二天一早萧煜就把常生寻来,让他去找吴阅,说要见他。

常生领了差事并未去吴家,而是寻到吴阅身边的侍从阿喜,让他给吴阅带口信,约其相见。

阿喜已经猜到是为什么,应承下来。

傍晚吴阅下值,阿喜把萧府约见的事情说了说,吴阅没有吭声。

也不知过了多久,他才道:“家中可知晓萧府的人去过?”

阿喜应道:“前来传话的家奴未曾去过家里头。”

吴阅点头,“我晓得了。”顿了顿,“嘴闭紧点。”

阿喜:“小奴明白。”

待到休沐那天,吴阅谎称衙门还有差事要处理,一早便出门了。

沈映蓉也未起疑,因为他确实挺忙。

萧煜在自家别院约见,他手摇折扇,歪着头看蔚蓝天空,算起来他到宜州已有三个月了。

那档子破事是二月初发生的,从京城到这里他行了近一个月的路程,综合下来已经避了四个月的风头。

离家四个月,算是头一遭,想来祖母多半憋不住会把他唤回去,他得尽快把沈映蓉那棵红杏挖到手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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