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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读小说>九十年代败家媳妇儿 > 第37节(第1页)

第37节(第1页)

宁城前两年因为流浪汉似乎出过一次事故,对这一面管理严格一些,相较其他城市情况还算比较好的。

陆训原来看到这种情况还会给几个钱,后来他们去北方收山货的时候,遇到几个乞讨的,他亲眼看着人白天乞讨睡大街,晚上忽然出现在一个地下赌场,去了解过才知道,城市里一些乞讨流浪是真的,一些却是专门从事这个,只是不知道一百这边是什么情况。

“要过去看看吗?”

陆训以为黎菁看到了,他知道她心善,估计看不得这些,想拿点钱,不由问道她。

“太多人了,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么热闹,算了,不去扎堆,走吧,我们先去里面。”

有上次二百发生的踩挤事故,黎菁现在最怕扎堆,她压下心里那点好奇,摇了摇头。

她这么说,陆训也想起上次二百的事,他看一眼不比二百人少的广场,看她不清楚那边情况,他也不提,收回视线应道:“嗯,走吧。”

作为宁城一直来最大的百货大楼,一百的商品种类齐全,更丰富。

只一个单品,像毛绒娃娃这些,二百六百都只一个货柜,但一百有好几个,包包鞋子,衣裳这些更是按楼层划,衣裳品牌也比二百六百都多。

黎菁这趟本来最开始是为了买一双雨鞋,下鱼塘的时候可以穿,后来陆训说着说着,就变成她来看包包鞋子再搭配合适的衣裳了。

而等她踏进一百里面,看到一个个专柜熟悉的大姐,和二百同样的场面又再一次上演了,忙不过来的辗转每一个专柜,和大姐们打招呼都来不及,而这一次,陆训表现得比上回要积极太多,不只是跟在黎菁后面付钱了。

许多东西黎菁没想买的,像毛绒娃娃,家里真的很多很多了,她每天晚上都被淹,她真的想控制自己,那边大姐喊,她都在犹豫怎么拒绝她,他倒好,自己自投罗网过去了,还把东西拿过来给她看。

“菁菁,那大姐说,这只粉色兔子是刚到的,白色狗是特地给你留的,还有这只大熊猫也是你以前想要的款。”

黎菁:“……”

黎菁喜欢漂亮衣裳包包鞋子,对毛绒娃娃也爱得深,看到了她根本不可能不买,完全拒绝不了。

然后是眉笔口红这些,黎菁都服气了,陆训竟然由着大姐一支支涂他手背上,再每一个颜色了解过,来展示给她看,让她挑。

陆训的手好看,修长又骨节分明,整只手似乎比他身上别的地方都白,是那种冷白色,他拿手背试出来的口红色,不管是橘色,大红,还是粉红,玫红,都在黎菁心巴上。

关键他还在那里说:“勤姐说,粉色是最近这段时间年轻姑娘最喜欢的颜色,你皮肤白,涂上肯定好看,大红色这支可以配你上次二百买的那条大红裙子,那双银色高跟鞋……”

最后从一楼到三楼逛下来,夏经理他们没碰见,陆训两手又拿满了,黎菁手里也拎了好些袋,包包鞋子衣裳,娃娃,小配饰,化妆品,口红眉笔,乱七八糟的买了一大堆,好像只要是她常买的东西,没有哪个货柜漏下的。

这回陆训还拉着她去金饰玉器专柜逛了逛,金银首饰,比水晶串珠这些更扑闪的东西,而且一百的银楼,存在已经有快百年历史,每一件出品,工艺都绝对精湛,看得黎菁转不过眼。

旁边陆训还拿着一件件看得过眼的珠链往她脖子上,手腕上戴,非说这次去慈城出差没陪她,也没有和她讲电话,一定要补偿给她,还有就是他从慈城回来他该给她带的礼物。

理由足足的,黎菁都没法辩驳,当然,她也不想辩了,她哪里抵挡得了这些漂亮东西,最后她挑了一件和手上竹节镯很搭的竹节吊坠,还买了一条工艺精美的细链搭配,再同款式的手链也买了一条。

“我今天又买好多啊。”

东西买完,从百货大楼出来,黎菁看着陆训手里的几大包和她手里的几小包,理智回笼,她张了张嘴忍不住道。

陆训先前看她挑东西的时候,那双眼睛亮得比那天上最亮的一颗星子还要闪,他就知道她喜欢,特地给她想了好些买下那些的理由,只是这么两次,他对她也算了解一些,她这会儿肯定在算她花了多少钱。

她心算能力好,把自己买过的东西回想一遍,就算出来了,开始心疼了。

心里有数,他把手里的购物袋腾挪到一只手上,另一只手去握过她手,一边往外走一边回道:“还好,不算多,都是你用得上的,你休闲的衣裳鞋子包包家里本来就少,需要添置一些。”

黎菁看他一眼,“可我花了好多钱。”

“钱挣来不就是拿来花的吗?”

话是这么说没错。

“可我花的是你的钱。”

陆训眉梢微挑,瞥眼看向她:“我是你对象,我的不就是你的?”

他黑眸带笑,视线却有点直直的耐人意味,黎菁心跳快跳一拍,她稍稍撇开视线,嘟囔着回:“哪有这个说法,对象是对象,只有夫妻的财产才是共有的。”

黎菁说得小声,外面广场上也很吵闹,但陆训离得近还是听见了,他脸上笑意加深,正要说什么,这时,黎菁却忽然顿住脚,眼眸微凝看向了广场上他们先前注意过的那围满人的一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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