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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节(第1页)

两个家丁按照余光的吩咐,将魏宁汐丢去城郊的一片荒地,这边经常有野兽出没,刚好适合弃尸。

找到一处野兽脚印聚集的地方,其中一个家丁将带来的鸡血拎在魏宁汐的尸体上,以便让野兽更快寻来,这才放心的相偕离去。

他们刚走,便有那衣衫褴褛之人摸摸索索过来翻尸体。

他们最喜欢这种大户人家丢出来的尸体,虽然大多已经被搜刮一遍,没有什么好东西在身上,可尸体上的衣物还是能拿去典当个好价钱的。

尤其是里面的小衣,对他们来说更是好东西。

虽然典当行不收,但京城的红楼不少,只要在门口站一会儿就能找到买家,有很多人都喜欢收集这些衣物。

可以说随便翻翻,就能吃上好几天。

这些人中,还混着一些身有残疾的。

抢在最前面的,是几个身强力壮的乞丐,将草席打开后,这人忍不住吆喝一声:“这次的货色不错啊,这脸蛋,这身段。”

听说不错,身后立刻有人伸头张望:“虎哥,让我们也摸两把。”

那个叫虎哥的发出吃吃的笑声:“摸有什么意思,这个还能用呢!”

听到虎哥的话,其余人先是安静,随后纷纷欢呼:“来来来,咱们快来排队,虎哥是第一个。”

眼见一群人欢天喜地的排队,最外围的一个男人转身向石头那边走去。

发现这人准备离开,平日里与之最亲近的一个乞丐出口叫他:“老缺,你去哪,快来排队啊。”

第88章那些年,我养的白眼狼们(35)

男人被称为老缺,是因为他缺了一条手臂,被毁了容还不大爱说话。

最开始这只是虎哥的一句戏言,可慢慢的却成了男人的代号。

听那乞丐叫自己,老缺对他摆了摆完好的那条手臂:“我不好这个,你们回头留条腿给我就好。”

说罢,老缺便径直向远处的木桩走去。

他的声音粗粝而沙哑,仿佛利刃划过铁器的噪音,令人不想听第二次。

乞丐显然也很不喜欢听他说话,当即对老缺摆摆手:“你去吧。”

随后悄悄咧嘴,真是个怪人。

而且还是个狠人!

乞丐也是有圈子的,虎哥就是这一片的老大,所有的乞丐都只能跟在虎哥身后,平日里还要给虎哥上好处。

他以前不过是个天天被人欺负的小乞丐,当初会遇到阿缺也是看这人快死了,想着能不能摸点好东西出来。

谁知这阿缺倒是个有能耐的,虽然断了手臂,却依旧擒住了他。

想着身边多个人也多个帮衬,他便去山上找了些草药给阿缺灌了进去。

许是天无绝人之路,阿缺竟很快好了起来,还在虎哥面前挣出一席之地,连带着他也能在虎哥周围尝点甜头。

只是阿缺从不提起自己的过去,当其他人聚在一起吹牛以前曾做过什么时,阿缺也只是远远看着,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。

只是在他们翻尸体的时候,要条胳膊要条腿,蹲在远处用火烤了,看的他们不寒而栗。

大概过了两个时辰左右的时间,当第二轮的人都结束了,乞丐才提着裤子走到阿缺身边,一脸餍足的摆手:“好了,剩下的都是你的。”

阿缺嗯了一声,从石头后掏出一把不知从哪捡来的生锈菜刀,缓缓向尸体那边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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