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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读小说>人在北美,你管这叫尸检官? > 第11章 这个世界真丑陋(第3页)

第11章 这个世界真丑陋(第3页)

十点一十分。

上级主管,召集法医处的众人,开始进行会议和工作安排。

布莱恩直接坐在了最后面,熟练地摸起了鱼。

这里必须提一下洛杉矶县法医局的架构。

洛杉矶县法医局,共有五个部门:法医处丶法化处丶行动处丶行政服务处丶公共服务处。

核心,只有一个法医处。

其馀四个部门,都是为了法医处服务。

法医处的待遇,也最好。

布莱恩就属于法医处的技术工人。

他很少出外勤。

至于昨晚的同事托姆,则属于行动处,专门负责外勤工作。

法医处的主体,就是法医。

其中普通法医17人,资深法医4人丶法医主管1人丶首席法医1人。

一共23位法医。

洛杉矶这边,原本还有一位辈分很高的尸检官,地位等同于首席法医。

不过对方年纪大了,也跟不上如今日新月异的各种先进仪器。

所以在去年退休了。

回到正题。

23位法医中。

首席法医,级别堪比洛杉矶警察局的局长,地位很高,基本不参与一线的工作。

法医局平时主要业务,通常由法医主管和几位资深法医,负责给全局法医分配案件。

这几位,也很少参与普通的一线工作。

也就是说。

整个洛杉矶县,庞大的业务量,基本由底层的17位普通法医负责。

整个洛杉矶县,人口超过千万,法医局却只有这麽点法医,都是因为成为法医的条件,太苛刻了。

他们需要先读完四年的大学工科,再读四到五年的医学院,毕业后,再继续去医院,做四到五年的解剖病理和临床病理住院医生。

一般到了这个程度。

这些三十多岁的医生们,除了地位丶学术权威等等差了点,收入方面,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普通的法医。

也就是说。

很多人才,到了这一步,就不会选择转职了。

只有少数,出于各种目的,会选择从医院辞职,然后参加一个全国性的专业考试。

考试通过后。

他们需要再到法医局,做一年的法医病理实习医生,完成超过250例的尸检,都没问题之后,才能成为一名职业法医。

这是什麽概念。

等于说。

他们从一个高中毕业生,每个步骤都很顺利,都需要最少13~14年的时间,三十多岁的时候,才能成为一名月薪一万多美元的普通法医。

傻子都知道怎麽选。

十名有能力走到这一步的人才。

有九名,都会选择成为一名医生。

只有剩下的一个,才会转职成收入更低丶学术权威和地位都更高的法医。

所以,坐在布莱恩前面那些其貌不扬丶大部分带点秃顶的白大褂们,随便丢出去一个,都属于洛杉矶县的顶级人才。

会议大概进行了半小时。

其实基本是形式主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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