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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血肉斗场(第1页)

翁老三的到来本应是有黄鼠狼领着走完人生最后一遭的,只是这些本来人,现在都躺倒在了眼前。

黄仙道长高坐,说得头头是道,王临不知他在打什么主意。

人吃野兽是自然规律,妖魔吃人也是自然规律,妖魔被人打死也算自然规律,然而妖魔就是不能与人类共存。

这是黄仙的观点。

然而在王临看来,妖魔吃人能提升道行,并没有实质的考究,二者力量来源,除人类武夫之外,皆是修炼先天之气所得。

大部分妖魔以杀人吃人为乐,是看上那点血肉中的精华吗?

是为了杀人取乐,就像人类都弄路边一群蚂蚁,不会在意蚂蚁的死活。

“小友,与你讲个故事吧。”高坐蒲团之上的黄仙道长似回味的说道。

“山野之间有只觉慧的精怪……栖息于山野,参悟于山野,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它认识了进山劈柴的顽童。”

“……相识十数年时间,顽童已然长大,再见时称,世外有桃园,灵兽良田之乡,食良米,蕴灵气……”

“精怪信其言,跟随长大的顽童前去桃园,所谓桃园,百丈方圆,套其枷锁,铁链鞭策,自入桃园日起精怪再没见过长大后的顽童。”

“日复一日与妖魔,人类搏杀,在百丈桃园人类的喝彩声中,胜利者痛饮败者血肉……”

“血色浸染了山野精怪的双眼,将最后一份灵慧藏于眼底。听话的野兽成为了众望所归的搏胜者,每次出场都能引得人们高亢的呼声。”

“直至一日,欢呼声化为恐惧弥漫全场,百丈桃园里没一人或妖魔逃脱……”

“小友觉得,这个故事如何?”

王临陷入沉默,细细品味了一遍这个故事。

“挣脱樊笼的困兽,回到了真正桃园乡。”

黄仙摇头,“小友仅仅领悟参半。”

“人类天生就有劣根性,而妖魔从觉醒灵慧便是纯粹,从不徒增生灵困扰。”

“生不干预,死无痛苦。”

“妖魔是人类劣根性的替代品,是为上品,此方世界不因人妖共存。”

王临越听越古怪,一头妖魔还将其生灵共存的大道理来了。

“人有君臣之分,此方世界亦有上品与劣根之分。”

“妖魔当为天下大同,人如自然走兽。”

黄仙道长一副看透世间真理,直达圣境的模样。

嘴上说着莫名其妙的大道理,实际上还是认为人类该是妖魔奴役的对象。

王临很想为人类站站脚,举几个古今例子狠狠批判眼前口口是道理的妖魔。

但忽然现,他根本不通现世的历史。

曾经宿舍舌战群儒的本事,现在却施展不出分毫。

转念一想,他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,何必纠结站不站人类这边呢?

根据他现如今的特殊身体状况,究竟是不是人还两说。

既然妖魔与人类吵得不可开交,以他的本事不如跳出来看两边都打出狗脑子。

最后两个熊孩子闹够了再做个和平大使,看着两边吃了屎一样的表情捏着鼻子牵起小手,和平共处。

岂不乐哉!

“你说的对,妖魔只需要考虑怎么抗衡人类就行了,而我要考虑的就多了。”

王临说着鸣言鸣句,而黄仙则认为他是在疯言疯语。

小儿不辩!就没见过这么不听教的,简直对牛弹琴无异!

“既然小友悟不透天地至理,不如进来切身感受一番!”

说罢,黄仙道长随和的面色变得暴怒只在一瞬间,变脸度堪比川剧变脸。

知道寻常手段奈何不了王临,不如出手就是杀招。

黄仙道长的脸上爬满了血红的经络,瞩目的是他身后的镀金雕像霎那间倒转,露出血红之色。

一尊由人类与妖魔血肉铸成的雕像,从下反转上来。

雕像似被扒了皮的生灵,血肉跳动又似活物,诡异瘆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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