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刻,沈书欣才明白,言司礼从没爱过她。
他不肯碰她,是为了温若雨守身如玉。
她从始至终,只不过是温若雨的替代品。
果然。
最终,她明明察觉到言司礼身体紧绷,下一秒,言司礼却隐忍克制地松开她。
沈书欣看了眼空了的手,心里说不出来的难过。
她和言司礼算是青梅竹马。
刚回沈家的那段日子,她性格孤僻,温若雨交好的几个朋友刻意为难她,找来几个流氓把她堵在巷口。
是言司礼为她挨了一刀。
混混被赶跑,刀尖却没入他的心脏,他身上是血,一双桃花眼却依旧带着笑意,嗓音温和地安抚她。
“哥哥没事,别怕,小书欣。”
从那时起,她自此沦陷,不撞南墙不回头。
因此,大学毕业后,她跟着他来到a市,成为他的秘书。
她从天真稚嫩的小姑娘,变成了能力出众、无所不通的沈秘书。
为了帮助他拿到项目,最拼命的时候,她连轴转了三天,睡了四个小时,却依旧怕他胃疼给他熬汤。
然而,三年过去,他的心里却依旧始终只有另一个女人。
“发什么呆。”
言司礼察觉她的走神,轻笑着挑眉:“接个吻而已,怎么还没回过神?”
沈书欣苦涩地摇摇头。
按照往常,点到为止的亲密过后,她和言司礼会分床而睡。
沈书欣正要开口,打算回自己的房间。
言司礼的手机铃声响起。
他没有避开,当着沈书欣的面,大大方方的按下免提。
电话是言司礼的好兄弟打过来的。
“言哥,挺久了都没聚过,今天有时间,来沣水会馆,一起聚聚呗。”
“没时间。”
言司礼瞥了眼沈书欣,唇角弯了弯:“我得陪你们嫂子,除非你们嫂子肯陪我一起去,不然我哪里也不去……”
他说完,电话里很快传起此起彼伏的打趣声。
“嫂子,你和言哥一起来呗。”
“就是啊,嫂子,好不容易有时间,大家聚一聚,喝杯酒。”
一旁的言司礼唇角含笑,好看的桃花眼轻挑,看向她的神色戏谑又宠溺。
他态度坦诚,就连电话里的众人也一口一个嫂子的起哄。
沈书欣却只觉得心头微微刺痛。
因为,不久前,言司礼的发小们也是这么称呼温若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