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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读小说>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 > 第4章(第2页)

第4章(第2页)

然后,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,“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,总归是我的不是。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,身无长物,待得日后……归家,必定以华衣美服、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。”

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。

价值千金。

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,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。

但是,她一边整理药箱,一边淡声道:“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,不过我,并不喜爱那些。”

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,微微别过脸去,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。

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?

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,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。

侯府嫡女,生来尊贵,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,不识愁滋味,每日里最大的烦恼,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,梳什么头发,用什么胭脂,画什么妆容了。

所以,她与……轻红,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,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,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。

但,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。

小姐不再爱笑,也不再喜红妆,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,因为她的脸……毁掉了。

为了救下她和轻红。

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。

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。

浅碧读书不多,却怔怔地想,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。

之后,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,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。

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,过于的循规蹈矩,明明是花季,却穿着白、青、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,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,只着青衣素钗,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。

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……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。

想起从前般般,浅碧眼眶滚烫,而后恨恨地想:

‘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!’

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,此时就在眼前。

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“弑君”了。

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,李延玺身份的原因。

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。

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,不愿再失去浅碧。

沈骊珠眼睫微垂,想了想,又清清淡淡地道:“我喜欢银子,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,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。”

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。

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?!

从前是侯府嫡女,贵妃侄女,娇宠无双,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?

而后遭逢大变,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,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?

浅碧心有疑虑。

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……

她惊疑的眼波一转,落到那男子身上,心下掠过一丝恍悟。

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,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!

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,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。

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,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,没错,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。

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。

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。

既是病患与医者,银货两讫,各断因果最好。

为此,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。

她又补充了一句,“对了,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,止血散,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,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,诚惠十两金。”

十两金,过分昂贵的数目,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。

不过,沈骊珠相信,太子殿下给得起,才这样开口。

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,厌恶傲慢、跋扈、贪婪。

果然,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,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,透着矜贵的疏离感,“好,既是姑娘所求,那便……如你所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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